家暴男公開前妻個資還寄恐嚇信 嗆「全家不得好死」下場曝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08.22 10:08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2 10:08
基隆家暴男違反保護令又散前妻個資遭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基隆家暴男違反保護令又散前妻個資遭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基隆市一名王姓男子與前妻於2017年離婚後,因曾對前妻施暴,去年底及今年4月間分別核發暫時保護令與通常保護令,不料王男仍於今年1月間在Threads及臉書等社群平台,公開前妻個資並張貼「濫情的女人」、「全家人不得好死」等恐嚇貼文,嚴重侵害前妻名譽。基隆地院審理後依違反保護令、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合併判處5月,可上訴。

公開前妻個資還寄恐嚇信

王男今年5月,於臉書貼文直接曝光前妻的身分證及居住地址等個人資料,甚至發文揚言「我出院拿槍去開必報答找妳們男女...」,隨後又寄電子郵件恐嚇前妻,要讓對方付出代價等語。前妻不堪長期騷擾與恐嚇,收集相關截圖證據向警方報案,警訊後移送基隆地檢署依法起訴。

法院依法判刑5月

基隆地院審理時,王男對相關犯行坦承不諱。法官認為,王男公開辱罵、洩漏個資及恐嚇前妻之行為,已使被害人心理產生極大痛苦,構成《家庭暴力防治法》所指之「精神上不法侵害」。法官審酌後,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3月、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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