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又爆警員改「紅白單」!檢調搜索10處聲押1警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08.18 11:5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8 11:59
台中市爆警員「改單」涉貪案,檢方搜索。(圖/TVBS資料照)

台中市爆警員「改單」涉貪案,檢方搜索。(圖/TVBS資料照)

繼台中市第六警分局前年爆出警員改「紅白單」集體圖利案,台中地檢署昨天發動搜索台中第四警分局大墩派出所等10處,約談陳姓員警等12人到案調查,訊問後,認為大墩所陳姓員警涉嫌貪污及偽造文書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多人諭令5萬元至8萬元不等交保或請回。

台中市第六警分局前年爆警員集體圖利案,員警受請託將屬較重或真實的違規項目舉發單「白單」,不實更改為罰鍰金額較低的「紅單」,幫車主減輕罰款,稱為改「紅白單」或「改單」案件,全案目前在台中地院審理中。

檢警昨搜索台中市第四警分局大墩所等10處

警政署追查,台中市第四警分局大墩所陳姓警員等人涉嫌自2019年至2021年間,接受人情請託,將違規車輛檢舉罰單為不實記載,經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後,檢方昨天指揮警政署政風室人員搜索大墩派出所及陳姓警員住處等10地,共約談陳男、黃男等涉案11人及1名證人到案調查。

台中檢方約談12人 訊後向法院聲押1人

檢方訊問後,今天以陳姓警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及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證之虞,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黃姓被告等10人涉犯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5萬元至8萬元交保候傳或請回。

台中市警局: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

對此,台中市警局回應表示,後續將以「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原則,配合檢方偵辦,強化風紀管理及法紀教育宣導,展現維護警察形象與提升團隊紀律。此外,為防止交通舉發弊端,台中市警局自去年6月起全面推行「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電子化」,希望用該系統強化警政廉潔效能、交通執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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