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世勳胞弟捲「人頭認股」案 大猩猩科技創辦人出庭拒不認罪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8.12 18:2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2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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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2 18:27
寇世斌在法庭外跟律師談話。(圖/讀者提供)
大猩猩科技創辦人、70歲的寇世斌夫妻被控涉以董事長、副總職權將外甥黃男等3人包裝成人頭員工,讓3人以每股0.5或1美元低價取得股份,後因公司清查歷史員工資料察覺有異,提出告訴,士檢依詐欺得利罪嫌起訴。士林地院今(12)日首度開庭,寇氏夫妻否認犯罪,解釋黃等3人都曾協助公司業務,絕對不是人頭。
大猩猩科技由知名演員寇世勳胞弟、海軍上校退役的寇世斌博士於2000至2001年間創立,最初以「媒體資產管理」起家,後逐步投入人臉辨識、物件辨識、AI影像分析等技術。
曾獲蔡英文參訪、助台鐵抓通緝犯、那斯達克掛牌
2016年曾獲總統當選人蔡英文親自參訪、2019年協助台鐵豐原站以人臉辨識秒抓通緝犯、2022年在美國那斯達克掛牌上市,為台灣少數邁向全球的科技獨角獸之一。寇妻黃女是大猩猩科技業務副總經理。
寇世斌出庭稱3人對草創有貢獻
檢方指控的認股者為黃男、林女、陳女;黃男是黃女的外甥,林女跟陳女是友人,但陳女已死亡,所以只有寇氏夫妻、黃男、林女4人被訴。
檢方指控,寇世斌讓不具資格的3名親友黃男、林女、陳女以員工或顧問身分低價取得股份,形同人頭。
寇否認犯罪,解釋黃男當時負責外拍影像;林女、陳女接洽電視台業務,對公司草創有具體貢獻,絕對不是人頭,若真想賺價差,以自己名義取得即可,無須透過他人。
法官追問大猩猩科技當年究竟有沒有正式的認股辦法?寇說,公司草創初期並無正式頒布辦法,是依營運需求處理,直到2015、2016年間才正式頒布;偵查中曾供稱「2007年有律所協助擬定認股辦法並由股東簽字」,應是「時間記錯」。
妻:僅幫整理Excel名單無決策權
寇世斌妻子黃女也否認犯罪,辯稱僅是聽從丈夫指示協助整理Excel認股名單,再轉交財務股務部,並無實質決策權。
庭後,寇世斌與妻子面對媒體詢問均不願受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