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雨送信遭樹砸死!公路局賠176萬 郵差母哭喊:難以接受

  • 記者陳祁
  • 發佈時間:2026.08.11 16:1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1 16:10
孫母相當悲傷。(圖/TVBS)

孫母相當悲傷。(圖/TVBS)

彰化縣芬園鄉2024年4月發生一起死亡憾事,一顆黃花風鈴木禁不起風雨,遭強風硬生生吹斷,結果正好壓死一名48歲的孫姓郵差,當時讓社會大眾相當不捨,心碎的老母親也向負責維護的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求償321萬元,只是交通部公路局主張已定期維護,且孫姓郵差「雨天出勤也有過失」,台中地院一審判賠146萬元,孫男母親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賠176萬多元,孫母難過地哭喊:「難道一條人命只值100多萬?」。

彰化-郵差-路樹砸死-芬園
孫姓郵差傷重不治。(圖/TVBS)

樹木倒塌命中 郵差傷重不治

回顧這起案件,發生在113年4月26日中午,孫姓郵差冒雨送信行經彰化縣芬園鄉彰南路一段時,結果一旁的黃花風鈴木倒塌,來不及閃避的孫男頭部重創,送醫宣告死亡,當時老母親淚眼相送,同事親友紛紛送行,場面令人鼻酸。

彰化-郵差-路樹砸死-芬園
郵局同仁相當悲傷送走同事。(圖/TVBS)

孫男母親也認為主責機關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沒有適時對倒塌的樹木進行相當維護處理,請求46萬2808元喪葬費、精神撫慰金200萬元、法定扶養費75萬3652元。

交通部公路局辯稱,樹木均定期維護,已盡力管理處置,是因地震、降雨、風力等多重因素導致,屬於不可抗力,縱使有國家賠償責任,喪葬費應該扣除,且孫姓郵差雨天出勤也有過失,爭執扶養費計算標準及慰撫金金額。

台中地院一審勘驗現場監視器,認為當天風速8.0至10.7m/s,不至於造成樹木連根折斷,認為原因是根基已未穩固,適逢當日有風,並非不可抗力所致,交通部公路局不能主張免責,且交通部公路局並未舉證孫男有何過失,考量一切情狀後,認交通部公路局要賠償146萬2808元,全案可上訴。

二審法官認為,事故發生後,公路局才開始邀集專家學者對於路樹進行風險評估,並移除有風險的93棵路樹,發生意外前卻未做此預防措施,難辭其咎;一審原本判賠的146萬2808元,包含殯葬費、慰撫金等,應再賠償給家屬30萬,總共176萬2808元,孫母聽到判決後,難掩悲傷哭喊:「真的很難過!」、「一條人命才值1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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