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育兒假大改革!孩子生病可休1週 男員工「老婆懷孕就能請育嬰假」

  • 記者林宏宜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6.08.11 14:0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1 15:42
南韓自20日起如小孩生病,可請七天短期育兒假。(AI生成圖)

南韓自20日起如小孩生病,可請七天短期育兒假。(AI生成圖)

南韓育兒制度再升級,從本月20日起,父母若遇到孩子生病、學校放假等臨時照顧需求,可申請「短期育兒留職停薪」,一次最短7天、最長14天;下月18日起,男性勞工更可在妻子懷孕期間申請育嬰假,南韓政府全面擴大男性參與孕產及育兒的權利。


南韓政府宣布擴大育兒及家庭照顧制度,本月20日起新增「短期育兒留職停薪」,父母若遇到孩子生病、住院、學校放假等臨時照顧需求,可一次申請1週或2週的短期育兒假;下月18日起,男性勞工也可在妻子懷孕期間申請育嬰假,並新增「配偶流產、死產假」,進一步強化男性參與孕產及育兒的制度保障。


南韓雇用勞動部11日表示,相關「男女僱傭平等法施行令」及「就業保險法施行令」修正案,已在當天國務會議審議通過。其中最受矚目的「短期育兒留職停薪」將從20日起正式實施。依新制度,如果孩子就讀的學校、幼兒園等機構臨時停課、放假,或孩子因疾病、事故住院,以及因傳染病遭到隔離、禁止到校等情況,父母每年可針對每名子女申請1次短期育兒留職停薪。


不過,短期育兒假不能以「一天」為單位申請,必須一次使用7天或14天。短期育兒留職停薪仍計入現行最長1年6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但即使使用短期育兒假,也不會從現行最多3次的育嬰假分割使用次數中扣除。


薪資方面,勞工使用1週或2週短期育兒留職停薪後即可申請相關津貼,按照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給付金額約為平時工資的80%至100%。


此外,南韓政府從下月18日起將推出所謂「配偶3大支援措施」,讓男性勞工從妻子懷孕、分娩到流產或死產,都能獲得更多假期與育兒保障。


首先,男性勞工未來可以在妻子懷孕期間申請育兒留職停薪。過去男性必須等到孩子出生後才能申請育嬰假,但新制度上路後,如果懷孕中的妻子面臨流產、早產等健康風險,丈夫可以為了照顧妻子,在孩子出生前申請育嬰假。


第二項措施則是擴大「配偶生產前後陪產假」。未來男性勞工從妻子預產期前50天起,一直到生產後120天內,都可以申請配偶生產前後假。

只要勞工提交載明妻子預產期、希望開始休假日期等資訊的文件,雇主就必須在規定期間內提供20天假期。


第三項新制度則針對妻子流產或死產的情況。如果男性勞工的配偶發生流產或死產,未來可申請最長5天的「配偶流產、死產假」,其中前3天為有薪假。對於南韓政府指定的優先支援對象企業,勞工在有薪假期間還可以獲得相當於正常工資100%的相關津貼,最高3天、25萬2630韓元,約新台幣5800元。


南韓雇用勞動部表示,新增短期育兒留職停薪後,勞工可以更即時因應短期、突發性的照顧需求。南韓政府也強調,透過「配偶3大支援措施」,希望讓男性能從妻子懷孕開始,就積極參與照顧妻子及子女,讓育兒責任不再集中於女性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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