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招牌,小心觸法!雲林斗六1家米糕店,老闆在店門口設置一個寫著「慢」的警告交通標誌,下面再寫「下車吃米糕」,警方表示,業者仿交通標誌可能會影響駕駛人安全,要求拆除,之前屏東也有檳榔攤自製LED紅綠燈,造成駕駛人緊急煞車,發生追撞,擴大檢視,包括台中新社路上,隨處可見景觀餐廳指引路牌,但市府交通局表示,這種指示牌不是交通標誌,只是店家廣告看板,只要有申請,不架在馬路內或電桿上,就不違法。
來往車輛,經過雲林斗六太平老街,都能看到這個警告交通標誌,三角形裡面,大大的「慢」字,下方長方形標誌,白底黑字寫著「下車吃米糕」,原來這是1家米糕店,仿造交通標誌做的創意招牌,但已經觸犯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雲林交通隊副隊長黃晨寧:「擅自設置標誌標線,應該處以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的罰鍰。」
警方表示,業者私自用交通標誌當宣傳廣告,很可能影響駕駛人行車安全,才會要求拆除,之前屏東也有檳榔攤用LED模仿紅綠燈,結果最後一條街上好幾個紅綠燈,還有人誤以為看到紅燈,緊急煞車,造成後方追撞。
開車進台中新社,馬路邊、叉路口也會看到許多指示路牌,知名的薰衣草森林,還有許多景觀餐廳,休閒農場,這些看板都是店家為遊客設置的道路指引,市府表示,這些不算交通標誌,而是廣告看板,架設前必須先向農業局和都發局申請,而且只能架在馬路外,不能設在電線桿或路燈桿,否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不過也因為這些看板太亂了,現在又多了一個藍白色規格化指示牌,這則是由市府觀光局會同交通局設置,觀光地區店家搶生意,但如果靠仿交通標誌或路牌吸引遊客,小心吃上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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