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轟動全世界的德國吃人魔「馬威」,前年在地方法院上,法官認定被害人是自願被殺,不構成「謀殺」罪名,因此只判處他8年6個月徒刑。現在聯邦法庭認為判決過輕,決定駁回並且要求重審這名冷血的食人魔。
畫面上這名英俊挺拔的男子正是震驚德國的食人魔馬威。
2001年3月42歲的馬威在網路上徵求願意任他宰割,進而吃掉他的自願者。在上百位應徵者中,馬威挑中了43歲的貝恩,兩人一拍即合。馬威讓貝恩喝下含有安眠藥的感冒糖漿之後,將貝恩活活打死並且肢解成八塊冰在冰箱 足足吃了好幾月才把屍體吃完,馬威甚至將屍體作成肉丸請同事吃。
全案在2003年12月開始審理,由於法官當時認為死者是出於自願,因此只判馬威8年半的有期徒刑,不過這項判決最近遭到聯邦法官否決,因為馬威在供詞中表示,他不是要殺人,只是要吃人,而且殺人當時,他不知道應該向魔鬼還是上帝祈禱,表示馬威精神狀態根本有問題,因此要求重新開庭審理。
同時,馬威當時將殺害貝恩過程全程錄影,法官不但禁止影帶外流,同時禁止電影公司將馬威故事拍成電影,以免影響審判。
檢察官則希望聯邦法官求處終身監禁的重刑,避免有更多人遭到馬威這個食人魔的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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