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教育局一名督學的兒子,在學校裡和女同學發生爭吵,結果竟然踢傷女同學的下體,造成外陰部瘀血,由於校方第一時間沒有告知家長,加上男同學是督學的兒子,女學生家長懷疑校方袒護,氣得向男同學索賠50萬元。
這張就是女學生的驗傷單,上面寫著外陰部瘀血,家長怎麼也想不透,女兒才轉學2天,竟然被男同學踢傷下體,氣得要命。
受傷女學生家長:「踢到我女兒要兩個人扶著,去找她導師,這未免也太離譜了吧!」
同班同學沒有和平相處,還打架受傷,老師表示,當天下午的情形,是女學生正在打掃廁所,結果男同學跑去玩耍,兩個人因此發生爭吵。
老師:「我們班男生調皮,女孩子先動手,男生回打回去,因為女孩子沒喊疼,也沒說不舒服,她還自己走回家讓家長接送。」
事後雖然這名男同學已經轉學,不過校方在第一時間沒有通知女學生家長,加上惹事的男同學母親,就是教育局督學,女學生家長懷疑校方袒護男同學,還是堅持提出賠償。
受傷女學生家長:「邱副局長應該是幫督學,問說你們覺得要賠多少,我太太說看對方誠意,他一直問,我們說50萬。」
賠償金雙方家長目前還在協調中,對於整起事件,男學生的母親也不願意出面,低調表示全部交由校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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