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總統在前年11月立委選舉前為同黨候選人站台時說,2004年總統大選後,有人要發動柔性政變、七日流產政變,事後被連戰、宋楚瑜控告誹謗,阿扁在一審敗訴後上訴二審,官司纏訟中,突然冒出了新證據。原來,國防部長李傑已經同意為阿扁作證,證明在總統大選後,的確有軍方退役的高級將領鼓動他稱病,試圖崩解元首的統帥權。
這件事,可以從兩個角度解析。
首先,政府有必要告訴國人,李傑所言是否屬實,若然,政府必須立即追究所謂的退役高級將領的相關責任。
2000年總統大選後,政權輪替,很多在國民黨時代擔任要職的軍方人士,一時適應不良,紛紛求去。這原本是個人生涯規劃的選擇,不必苛求。但沒有人會因此懷疑軍隊對國家的忠誠度,也不相信在政權輪替之後,國軍就不會保衛國家。
因此,如果在2004年大選後,果真有軍方退役將領鼓動當時的參謀總長李傑稱病住院,那顯然有意教唆軍事領導階層抵抗元首的統帥權,此舉就算不構成軍法審判的要件,但絕對已經愧對他們曾經穿了一輩子的軍服。這些退役將領曾經獲得授與的榮典、勳章,還有沒有資格繼續擁有?該不該被追回?都必須嚴肅考慮,絕對不能和稀泥。
另一方面,縱然李傑所言屬實,但阿扁總統在官司打到二審時,才提出此項證據,是否就能讓他反敗為勝,從泥淖中脫困而出?這一點,可能就很難說。
要知道,誹謗罪的免責要件之一是「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也就是說,如果阿扁總統確能舉證,證明他真的曾經接獲情資,有人試圖鼓動軍方高階將領稱病住院,那麼,他對外發言時所稱的「柔性政變」、「七日流產政變」似乎也就真的「有所本」,那麼,他當然很可能讓他的官司在二審時逆轉勝。
不過,法官必須追查的是,阿扁是何時獲得這項情資的?是在他提出「柔性政變」、「七日流產政變」之前還是之後?若是之前,李傑的說法當然是他「有所本」最有力的證據,若是之後,李傑的證詞就毫無價值。
再者,退役軍方高階將領要李傑稱病住院,是不是確然受到連戰、宋楚瑜等人的教唆?如果這兩者不能連結,退役將領的個人行為又怎能無限上綱的賴到連、宋兩人頭上?這一關,如果阿扁不能克服,他的官司看來還是困難重重。
一場官司打出軍人對國家的忠誠度出現問題,這當然讓人覺得可悲。但對阿扁而言,這一切,或許都還沒有比如何讓他脫困來得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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