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學生坦承自己的確有躁鬱症史,但是當他住進醫院時,卻只有一名醫師看過就將他強制住院,質疑醫院不符合程序,而根據法令規定,的確需要2名專業醫師會診,才可以將病人強制住院,對此主管的衛生局也已經介入調查。
這名住在精神病房的大學生,為了向外界求救,不但得利用朋友探訪的時候錄下求救畫面,再突破層層關卡以及病房警衛,才得以將陳情內容曝光,而求救信函一開始就稱狠心父母草菅人權,緊急求救自爆為台灣最烏龍的人身自由限制事件,再爆父親竊佔公物,言詞中完全不留父子情。
陳情人大三學生:「我父母親是要我被判定無行為能力的人,就算我出了醫院,到警局作筆錄的時候,他們就可以說,我是無行為能力的人。」
大學生堅持不吃藥,要證明自己精神穩定,不需要強制住院,甚至質疑醫院違反程序。
陳情大學生:「如果說你要這樣對我的話,照理說應該先針對我的症狀,為我診療過,跟我談過話之後,2名專業醫師診斷才算數。」精神科醫師:「每人強制住院方式不一樣,因為你(學生)的家人是把你緊急送醫。」
針對這家大型醫院遭指控,精神病患強制住院侵犯人權,主管機關衛生局強調,有一定程序。
台北市衛生局醫管處長高偉君:「一定要有傷人自殘之虞,我們才送到醫院,那送到醫院,為什麼會變成衛生署強制送醫的鑑定醫院,原因就是他至少要有兩2位精神科專科醫師。」
家屬說,大學生有自殺傾向,而醫院也是合格收容院方,衛生局已經行文調查,要求醫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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