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車停在台北市路外停車格,一旦超過繳費期限,催繳單上的金額會是停車費再外加50元,因為通知都是用「雙掛號」寄出,議員認為稽徵成本大於規費實在不合理;比一比,一樣都是催繳,新北市會先以「平信」通知,車主只要多付15元工本費,替民眾省荷包。
路邊停車要繳費,偏偏常常忘了期限,如果在台北市收到催繳通知,應繳金額已經額外多了一筆錢。車主陳小姐:「就會收到一張催繳通知,會再多罰50元,用掛號催繳確實是會(看到金額)有點心驚膽戰。」
北市議員簡余晏:「一張紙7毛錢你要寄雙掛號,收我們這麼高的成本費,拜託一下,經濟這麼不景氣,政府有必要這樣跟我們百姓坑錢嗎?」
比一比,台北市催繳停車費用雙掛號而且會連續寄發,但新北市會先用平信寄出,民眾只要多付15元,7天之後的2次催繳才是使用雙掛號,替民眾省錢。北市停管處科長陳冠龍:「催繳通知單它是一個行政文書,涉及到後續的裁罰問題,所以要用雙掛號回執聯去寄通知給民眾。」
北市府打算維持雙掛號通知,短時間停車的還是可能面臨稽徵成本大於規費,不想繳冤枉錢,看準「繳款期限」才能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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