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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搞軌/翻車證人改殺人被告 李泰安遭傳訊

記者 金汝鑫 吳昭君 / 攝影 彭光煦 高雄-台東 報導
發佈時間:2006/05/26 10:4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檢調偵辦南迴鐵路翻車案,李泰安已經正式被列為殺人罪和公共危險罪的被告,今天李泰安在律師的陪同下,到高雄地檢署應訊,大批媒體和上百名警力將李泰安團團圍住,短短1分鐘路程,要走上好幾分鐘。

李泰安一到高雄地檢署,立刻吸引大批媒體和上百名員警包圍。現場還擠滿了好奇的民眾,這場景彷彿從台東又搬到高雄,也讓李泰安這1分鐘路程,要走上好幾分鐘。

李泰安首次以被告身分應訊,是因為檢調掌握證明李泰安沒有搭上火車的人證,以及兩張監視器畫面的物證,希望讓李泰安說明實情。

李泰安在30分鐘的應訊中,對於主任檢察官高碧霞的書面的證據全盤否認,因此,檢方又把他轉送偵八隊,再針對證物部分做進一步比對。

相對於高雄第檢的大陣仗,一早李泰安出門前,就已經收起笑臉,對記者的提問也輕描淡寫。記者:「李大哥今天報紙說你有另一張王牌是不是?」李泰安:「我沒看報紙。」

換上正式的襯衫和西裝褲,也帶了簡單的換洗衣物和一雙拖鞋,李泰安承認自己有點緊張,不過在鏡頭前他還是相信自己可以平安回到台東的家。

記者:「打算什麼時候回來?」李泰安:「嗯。」記者:「晚上還是明天?」李泰安:「晚上可能回不來。」記者:「為什麼?」李泰安:「班車只開到9點。」記者:「意思說明天才要回來?」李泰安:「(點頭)。」

這次專案小組正式把李泰安列為被告,警力從昨天晚間就加派10多名警力在李家四週巡邏,現在正式訊問,也讓2個多月的南迴鐵路翻車案調查,進入倒數階段。

#李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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