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安第二度傳喚,結果不像上次那麼幸運,這回雙方經過3個小時的攻防,由於檢方有提出新的事證,屏東地方法院決定羈押李泰安,而李泰安今天不管怎麼被問,都似乎一付早有心理準備的模樣。
銬著手銬、面無表情,李泰安被4名法警帶上囚車,和高雄地檢署交鋒的第二戰,輸了!這回幸運之神不再與他同在,被法官裁定當庭羈押。屏東地檢署發言人潘正屏:「被告李泰安先生,犯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而且有勾串共犯和證人之虞,裁定予以羈押。」
不過幾個小時之前,李泰安可是老神在在搭著計程車來到屏東地院,身上穿著祈求好兆頭的大紅色POLO衫,嘴裡還不忘咬著最愛的檳榔,左手上提的是一個裝換洗衣物的半透明塑膠袋,似乎是刻意要告訴媒體,他已經做好各種的心理準備。
李泰安:「兩次的準備都是一樣的,就是說,我們完全尊重司法的裁定。」
早就習慣媒體被鏡頭包圍的李泰安接受訪問是不慌不忙,但眼看雨越下越大,已經快要禿頭的李泰安只得趕緊求饒。
記者:「有第二名被告,你會不會...?」李泰安:「雨越下越大了,你有沒有覺得,雨越下越大了!」
好不容易進屏東入地院,李泰安終於可以輕鬆一下,上個洗手間,不過重要被告來出庭,法警可不敢大意,一堆人守在廁所門口、還得一路貼身戒護。
不過李泰安倒是一點也看不出緊張,坐在法庭外頭、吞雲吐霧吃檳榔,還不忘跟旁邊的員警打屁消磨時間。記者:「泰安大哥,還好嗎?」
然而對警方來說,大概真的沒有辦過這麼難搞的案子,趁有著等開庭的空檔,刑事局幹員就拿出照相機和李泰安拍張合照,為這場官兵捉強盜留下無奈又奇怪的紀念,只是這回聲押獲准,李泰安的個人LIVE秀,總算是演到最後一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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