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悶死案一審判4年 翁秋華夫婦上訴

記者 林志恆 / 攝影 呂振成 報導
發佈時間:2006/06/22 13:4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翁秋華悶死幼稚園男童,一審判刑4年,翁秋華不服,到台中高分院上訴,他說已經付了500萬保險理賠,法官判他4年刑責太重,還說1個月內,會把920萬賠償金全湊齊。

不倒翁托兒所負責人翁秋華夫婦,出現在台中高分院,為一審被判4年和3年6個月再上訴。

不倒翁托兒所負責人翁秋華夫婦:「保險金部分已理賠了,我已付500萬了還判這麼重,最高判5年,現在判4年。」

翁秋華說,保險理賠一共700萬,他已經賠給被害男童家屬500萬,澄清沒脫產,也沒侵占保險金。

翁秋華夫婦:「9月20日發生到現在這麼久了我有脫產嗎?你有發現嗎?1個月裡面。」記者:「全部都賠?」翁秋華夫婦:「對!920萬一次付清。」記者:「這些錢你打算怎麼湊?」翁秋華夫婦:「去借啊!」

不過被悶死男童的母親,戳破謊言,說翁秋華事後圓謊,他剛開始根本要侵占500萬保險金。

被悶死男童母親林慧貞:「他們都是隱瞞的,到後來保險公司才通知我們去理賠,翁秋華他們是一毛錢都沒付,所以地院才會判翁秋華4年徒刑,我覺得這是很合理的,所以他們根本沒資格要求法官能重新量刑。」

男童母親說,意外發生1年多,翁秋華夫婦不是騙就是拖,不願道歉認錯,只想鑽法律漏洞和解。家屬拜託高分院明察。

#翁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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