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消費者花了60萬,向中古車行買進一輛BMW名車,契約上車行承諾保固1年,不過車子不到2個禮拜就拋錨,車行卻要消費者自行負擔將近10萬元修理費,甚至強行扣車,消費者找來市議員代為申訴,不過雙方當場口角衝突。
一言不和,帶著消費者上門理論的李慶元,當場和業者槓了起來。中古車業者:「你在幹什麼?」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你可以告到法院去。」中古車業者:「你不要這麼大聲喔,這是我的東西。」
中古車業者:「我問你,你今天是顧先生的議員,還是我們的議員,我問你一句話,我問你今天是顧先生的議員,還是誰的議員。」李慶元:「我是消費者的議員。」
會這麼火爆,是因為顧先生6月底在拍賣網上看上這輛BMW名車,花了60萬買下,明明契約上寫者引擎變速箱保固1年,不過顧先生指控,開了才2個禮拜,車壞了,業者的承諾,不但通通沒做到,還把車扣住,不讓他領回。
消費者顧先生:「車修好之後,他說我如果車要拿回來,至少還要8到10萬,但事實上我在他的修理廠,拿到的單據只有4萬3千多,換句話說,他連修理費都要坑我,1倍以上的價錢。」
中古車業者:「我有沒有給他保固,我花錢去跟他保固,不需要他花半毛錢。」李慶元:「但是你先跟人家要8到10萬。」
業者大聲辯駁,雙方各說各話,不過消保官發現,業者雖然掛起招牌營業,私下交易,卻通通都是用私人名義,這樣一來,買賣起糾紛,消費者保護法根本無法起作用。
買賣雙方,加上民意代表,你來我往,火爆收場,問題沒解決,未來恐怕得法庭上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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