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出現第一宗因為廣告誇大,消費者可用半價買到新車,TVBS今天獨家專訪到當事人,本身就是學法律出身,過去也常申訴不實廣告,這次拿廣告要求半價買車,沒想到經銷商不認帳,告上法院判決勝訴,就是在消保官的協助之下,前前後後訴訟費只花了2千多元。
拿出法院判決書,他是打贏第一宗汽車廣告誇大的李季鴻,法律系畢業,現在,從事房地產工作,過去常因為廣告不實,向主管機關申訴,沒想到這次主角換成自己,過完年後看到這幅新春半價大優惠廣告,正好有換車需求,上門買車,卻被經銷商斷然拒絕。
官司勝訴人李季鴻:「他居然說這是一個宣傳手法,當然比較渲染,比較誇張,甚至還誇言說,只有我一個消費者誤認。」
李先生說,實在無法接受這種搪塞說法,因為拿最常見的汽車廣告一比,真的很不一樣。一般廣告,就像右邊這樣,車子配上簡單文宣,不過這一則標出車子外,還註明價錢,付款方式,就跟賣場促銷DM差不多。
在公平會,消保會協助下告上法院,知道事情大條,經銷商派人協商,只不過從頭到尾沒有一句道歉。官司勝訴人李季鴻:「說是不是賠我3萬元了事,我去是要買這台新車,而不是為了3萬、2萬元來作爭執。」
還好法院判決,還他公道,認為廣告屬於買賣契約的要約性質,判定經銷商必須履約,用半價賣車。
來到發生糾紛的展示間,廣告車輛,「剛好」遇到6月改款,已經看不到,後頭車庫只找的到改款後的另一台新車。中太汽車發言人李思慧:「沒有那個不實啊,沒有誤導消費者,一審判決我們不服,就有要上訴。」
雖然訴訟費用只有2千左右,不過為了捍衛權益,小蝦米決定力抗大鯨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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