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警方逮捕一名賣仿冒品的女嫌犯,她只有27歲,長相相當清秀,警方查出她多次往來大陸廣東珠海,批發仿冒皮件到國內賣,種類琳瑯滿目,市價超過5百萬,被警方查獲時,女嫌犯一度辯稱只是收藏用。
這名穿著睡衣,長相清秀的女子,就是違反商標法,專門販賣仿冒皮件的嫌犯。
眼睜睜看著警方在屋裡翻箱倒櫃,女嫌犯就是不說出仿冒皮件放在什麼地方,還好員警一搜就搜到了。警方:「妳用說的比較快,不然這樣會搜得很亂。」女嫌犯:「沒有這是我出國買的,我本來就很喜歡這種東西。」
皮包、衣服和皮帶,全部從衣櫃裡搜出來,女嫌犯再也無法辯解,換到另一個倉庫,搜出的仿冒品更是琳瑯滿目,搬回警局,連桌子都快擺不下,各式各樣的仿冒品中,幾乎都是仿冒知名品牌LV,甚至連打火機也有。
警方查出,27歲的女嫌犯,多次出境到大陸批發仿冒品,回到國內不是賣給夜市攤販,就是上網販售,雖然她一度辯稱只是收藏沒有賣,但還是被眼尖的員警識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