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宏恩醫院婦產科主治醫生林裕豐,涉嫌違反衛生署規定,用高劑量的胃藥幫一名李姓婦人催生,導致她子宮激烈收縮壓迫胎兒,女兒一出生就癱瘓,形同植物人,家屬狀告求償500萬,醫師也被依業務過失傷害,遭檢方起訴。
告訴人李光榮:「喝水順便把痰咳出來。」
用湯匙餵女兒喝一口水,李先生這一作就是7年,和一般同年齡的小孩不同,李小妹全身癱瘓骨瘦如材,雙眼幾乎失明,三餐全靠這根通到肚子裡的塑膠管。
李光榮:「她這邊有一根管子,就是我剛講的胃照管,直接通道胃去,在她3歲的時候,我們給她做了胃管的手術,用胃管的手術幫助她進食,因為她之前吃東西,都會噎到嗆到,導致肺炎。」
太太產檢都很正常,但女兒生下來卻不哭不鬧,成了植物人。李先生說,當初接生的林姓醫師,為了催生,違反衛生署規定,給太太服用200微公克的胃潰瘍用藥,造成太太子宮激烈收縮,大量出血。
李光榮:「醫生他說這個衛生署雖然不核准,可是他說醫生可以用,那可以用,我們問他用量的根據是什麼,(醫生)他始終提不出來用量的根據。」
官司一打7年,李先生沒錢請律師,全靠自己收集資料寫訴狀,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起訴林醫師,對此醫院表示,一切尊重司法,無論結果如何,小女孩的父母恐怕得身心煎熬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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