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車撞死人案,原本傳出肇事警察張城龍翻供,坦承超車誤判撞死人,消息經過桃檢發言人證實,不過,張城龍並沒承認先撞人,不算翻供,造成外界誤解,其實所以整個案件,還需要事故鑑定的調查報告。
下跪道歉,國道警察張城龍,酒駕撞死人後,避談真相,但桃園地檢署,13日表示,張城龍翻供,坦承酒後肇事。肇事員警張城龍(95.11.1):「對不起。」
「翻供」2個字,讓人以為張成龍坦承撞死人,但查證承辦檢察官張春暉,才知道事實上,張城龍只是鬆口說,案發前,警車開在最外側車道,當時他為了超越,前方的大貨車,所以越線從右方的路肩超車,但開到路肩,才發現故障車停在前面,他判斷煞車不及,才會加速,想穿越貨車和故障車,中間的縫隙,同一時間,貨車撞到他,也撞上正在換輪胎的潘姓男子。
桃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張進豐:「在執勤中,因為行駛路肩,發現前方有故障車,在變換車道後不慎,撞到路邊的車輛。」
張成龍坦承,吃了薑母鴨,判斷錯誤,但否認警車先撞到人。一件車禍兩種說法,事實上,案發的詳細原因,還要等交通事故的件事報告,才能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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