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未婚媽媽,帶著才10個月大的小孩到警局,說要請警察幫她找孩子父親,因為孩子父親失聯,對她們母女兩不聞不問,她要照顧孩子無法工作,但是,這個未婚媽媽,不但沒有孩子父親的照片,連真實姓名也不知道,讓員警傷透腦筋。
一臉愁苦,身上背著才10個月大的小孩,這名未婚生子的柳小姐帶著女兒走進警察局,要警察幫她找孩子的父親。柳小姐:「這樣不是對我很殘忍嗎!我揹了2年,1年10個月,要2年了,小孩子也要我揹,生活支出也要我揹,負債也要我揹,這樣對我公平嗎 !」
柳小姐原本在百貨公司上班,後來認識王姓男友,交往7個月後,已經論及婚嫁,但等到孩子生下來,王姓男友避不見面,甚至連電話也不接,對母女倆不聞不問。柳小姐:「94年5月有出來見面,到後來5月見兩次面之後,9月份入獄後有出來見面,他跟我說要結婚。」記者:「今年5月就開始避不見面?」柳小姐:「對!」
現在柳小姐一個人照顧孩子,無法工作,還要忍受別人異樣眼光,希望孩子的生父盡快出面,一起負養育孩子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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