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名女子,半年前到三芝玩水上摩托車,結果翻車落水,但前來救援的教練,竟然撞到她,而且水上摩托車造成的噴射水柱,把她噴上岸,造成她全身多處瘀青,右腿合併蜂窩性組織炎,她氣得控告教練業務過失傷害。
傷者李小姐:「那時候瘀青一大塊,整隻小腿都黑的。」
都已經過了半年,右小腿的瘀青,還清楚可見,當時,整個腰部紅腫挫傷,雙手兩腿多處瘀傷,李小姐氣憤的說,只不過去玩水上摩托車,不小心翻車落海,誰知道,被趕來救援的教練,撞成這樣。李小姐:「教練在那邊耍帥,騎過來騎過去,不小心水上摩托車,沒有騎好從我的腳撞到頭。」
更讓李小姐不能接受的是,教練沒有執照,還猛催油門噴出強力水柱,害她受傷,她一狀告到法院,結果對方連一句道歉也沒有。李小姐:「我就問教練,先生你撞到我了,他只跟我說一句話,他是來救我的,我就再問他,先生你撞到我,他說早知道好心沒好報,就不救你了。」
檢方認為,教練出於救命,所以作出不起訴處份,但李小姐不服,決定聲請再議,因為救人也要專業,否則出了事誰該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