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民眾投訴,他到一家餐廳點了一碗海鮮拉麵要價130元,不過店家一把麵端上桌,他簡直看傻眼,因為這海鮮拉麵裡的不是傳統的日式拉麵,而是一般市售拉麵泡麵,他感覺被騙了,不過遭到投訴的店家表示,拉麵泡麵也算是拉麵的一種,只是認知不同,但消保官表示,和一般民眾認知上有落差,店家的確有標示不清的疏失。
顧客:「怎麼是泡麵啊,不知道啊。」顧客:「怎麼會這樣,這多少錢?」顧客:「130元。」
海鮮拉麵才剛端上桌,就讓顧客看傻眼,因為仔細看看這麵條,就跟泡麵沒兩樣。顧客:「這麵我不喜歡,這泡麵的麵,我在家吃泡麵就好了。」
顧客越吃越生氣,因為他花了130元點了這一碗海鮮拉麵,沒想到麵條吃起來竟是泡麵口感,讓他感覺被騙了。遭投訴店家:「按照泡麵包上麵寫的寫拉麵,問題都出在觀念的問題。」
實際求證,店家表示他們的確用的就是一般市售的這種泡麵拉麵,記者到賣場找來同款,這一包只要17元的泡麵包來烹煮看看,這款泡麵拉麵顏色鮮艷,而傳統日式的生麵拉麵顏色則比較自然,泡麵拉麵外型較捲,生麵拉麵則比較直,口感上泡麵拉麵較沒咬勁,生麵拉麵則比較Q彈。傳統日式拉麵業者:「生麵還會有很香的麥粉味。」
用肉眼一看就能分出泡麵和拉麵的不同,儘管遭投訴的店家表示,顧客若不滿意可以退換,但菜單上只寫著海鮮拉麵,消保官表示和一般民眾認知不同,店家已經有標示不清,應該再做改善,才不會再讓民眾誤會,吃進一肚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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