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陳太太,7年前把丈夫的骨灰,放置以管理嚴謹著稱的靈骨塔墓園,沒想到2年前園區說,骨灰罈不見了,也沒交代原因,陳太太氣得告上法院,向業者求償5百萬,沒想到,法官卻以骨灰醰不影響祭拜自由,判決陳太太敗訴。
陳太太:「菩薩,觀世音菩薩要保佑,保佑可以趕快找出來(骨灰罈)。」
對陳太太來說,能趕緊找回先生的骨灰罈是她最大的心願;89年陳先生車禍過世,家人把他的骨灰安置在「全安泰紀念公園靈骨塔」,誰知道2年前,園方一通電話打來,說骨灰罈不見了,陳太太說,園方態度敷衍,怎麼遺失的,根本交代不清。陳太太:「去報案他們說要我給他們時間找,3個月、6個月、1年都沒訊息。」
陳太太說,他們一點誠意都沒有,他一狀告上法院要求500萬賠償;判決書下來陳太太非常失望,因為法官認為,骨灰罈遺失了,並沒有侵害陳太太的祭拜自由,還是可以用遺照或神主牌替代,所以判決不能請求財產損害賠償。
這樣的結果陳家人嚥不下去。陳小姐:「我跟我爸爸從來沒見過面,可是他是我爸爸,所以...,他現在..連骨灰..,講難聽一點他死無葬身之地。」
陳太太:「這在澄清湖門口前。」
陳小姐心痛,最疼愛她的爸爸都已經走了還得不到最後安息,家人只能藉著相本裡,泛黃照片,重溫那一段歡樂時光;先生的骨灰醰遺失了,陳太太飽嚐第二次失去親人苦痛,她說,為了丈夫,她要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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