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工人周志銘2022年間和64歲黃姓義交爆肢體衝突,導致黃頭部撞地,就醫1年多後死亡,涉嫌傷害致死。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27日開庭,被告辯護律師團主張,周志銘是正當防衛,請求合議庭分辨「撥開」與故意攻擊的「推開」,是有差別的;檢方以監視器與法醫鑑定,認定周志銘推倒與拖行行為,是黃男死亡主因。全案將於下週四宣判。
2022年11月11日下午,周志銘在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一段一處交叉路口施工,因交通管制問題與黃姓義交爆口角。周推了黃一把,黃向後傾倒,頭部撞上柏油路失去意識。周用手拍打黃臉頰3下,後又抓住黃衣服,單手托拽到路邊。經路人報警,黃被送到萬芳醫院搶救,2023年3月被判定為植物人,2024年3月20日凌晨去世,法醫解剖認定死因為「他殺」。
檢方依傷害致死、對公務人員施強暴致死起訴周。法院原訂6月2日密集審理,周卻因突然心臟衰竭、肺水腫等原因送亞東醫院,未能到庭。歷經近2個月,法院重新開庭,周志銘否認犯行。
撥開屬正當防衛 移置屬保護行為
辯護律師團主張,黃男事發時先揮交通指揮棒攻擊周志銘,周志銘出於反射性「撥開」行為屬正當防衛,並非刻意攻擊;黃倒地後,因車流頻繁,周擔心他安危,才將黃移到路邊,黃當時意識清醒,此外,黃男後續有感染、個人病史與新冠肺炎等因素,已切斷最初行為的因果關聯,請求合議庭慎重審理。
檢放監視器還原過程:推倒拖行為主因
公訴檢察官指出,周志銘推倒黃後,以粗暴方式拖行,導致黃頭部三度撞地。
檢察官當庭播放監視器、密錄器,畫面顯示黃男雖自稱「沒事」,但實際站不穩、走路困難,送醫後兩小時內再度昏迷。醫院檢查證實顱骨粉碎性骨折、顱內大量出血,四個月後被宣告為植物人。黃男2024年3月20日因腦水腫等重症過世,生活功能量表ADL僅0分,為極重度失能。
在合議庭准許下,檢察官當庭秀出黃男遺照、解剖取出的鬆散腦組織等刺激性影像,並補充說明黃男腦水腫嚴重,取出後須靠人為收攏集中才能拍照。
爭點涉及死因、正當防衛與執勤身分
全案爭點除了黃男死因與周男行為的因果關係、周男有無傷害意圖、是否符合正當防衛免責資格,也包括黃男當時擔任義交算不算執勤公務員。合議庭預計連續審理9天,期間將傳喚現場2位證人與鑑定的法醫作證,訂8月6日下午2點30分宣判。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