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虎尾鎮26日晚間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16歲少年騎公路車行經虎尾鎮文科路及芒果大道路口時,遭一輛自小客車撞上,疑遭拖行200公尺遠。少年傷勢嚴重,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不料,駕駛闖禍後棄車逃逸,警方在案發後2小時,才循線找到肇事的陳姓駕駛,酒測值為0.10MG/ L,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及肇事逃逸罪等送辦,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昨(27)日裁准。
少年頭部重創 搶救不治
雲林地檢署說明,經檢察官督同法醫師相驗後,確認被害少年死亡原因為車禍撞擊,導致嚴重創傷死亡。陳姓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刑法》未指定犯人誣告、酒駕致人於死、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且審酌其事故後有「拔除車牌」滅證行為,並謊稱車輛遭竊及相關證人未到案等情,恐有逃亡、滅證及勾串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准。警方表示,駕駛肇事後拔除車牌並棄車逃逸,警方根據引擎號碼以車尋人,擴大調閱沿線監視器,在案發2小時後找到肇事的43歲陳男到案。經檢測,陳男的呼氣酒精濃度為0.10MG/ L,尚未達法定酒駕標準0.15 MG/L,但已遭吊銷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