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對經營貿易公司的高齡夫妻持續控訴,指稱遭銀行理專誘導購買美元壽險,近日更發現銀行函文評議申請書中,自己與家庭年收入被填寫為750萬元,股票資產1000萬元,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且非本人填寫,夫妻倆質疑財力遭灌水逾千萬元,最終認賠約500萬元辦理減額繳清,遭指控銀行則強調完成評估程序後才受理投保。

陳太太進一步出示當時與廖姓理專的對話紀錄說明,114年1月9日簽下保險後,夫妻倆於1月30日農曆過年期間前往美國探親,直到2月24日才返國。過程中陳太太主動詢問廖姓理專保險單紙本是否已寄出,對方才回覆有寄出,夫妻倆質疑理專未事先通知,導致他們錯過10天內審閱保險內容的緩衝期。陳太太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合約單已經送達,否則會先行檢視,結果發現當初理專所說的內容與紙本保單完全不同,根本不是他們想要的產品。
陳姓夫妻還透露,當時廖姓理專與其主管先行安撫,並承諾會將已繳完的一期金額想辦法改成6年期繳費,既能顧及不影響業績也不會撕破臉。陳太太表示,理專告知要再繳第二年時合約才能做任何修正,但她認為實際原因是理專佣金還沒進帳,聽說有200多萬元,讓她非常氣憤。陳先生則描述,理專後來還跑出來哭,向他投訴太太罵她,讓他不解怎麼會變成這樣。夫妻倆表示,身為高齡受害者,希望以後不要再有人遭遇相同情況。
遭指控的銀行再度發表聲明強調,客戶與該行無任何授信往來,行員於招攬時均已完成認識客戶程序並揭露相關風險,完成商品適合度及保費負擔能力評估後,才受理客戶投保事宜,經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認定,招攬程序並無客戶所述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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