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事件近年層出不窮,件件令人髮指!新竹市一家幼兒園於2025年遭通報質疑虐童,經調查發現,園內負責人、園長對一名幼童有壓制、拖拉、掌摑、腳踹等暴力行為。法官認為已構成「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處4年與1年9個月有期徒刑;民事損害賠償新台幣50萬元。
幼兒園負責人、園長涉虐童 辯:他會自己去撞
判決書指出,張男與賴女分別是幼兒園的負責人和園長。2025年2月17日起至26日期間,張男多次用自己的身體壓在幼童身上、將幼童如提行李般「提在手上」。為讓幼童午睡,他還壓制幼童脖子、拖拽雙腳硬拉上枕頭、用手腳強壓幼童身上、拍打屁股。2人分別處4年與1年9月有期徒刑、民事損害賠償50萬元
張男、賴女都辯稱,幼童「會自己去撞,傷勢是自己造成的」。然而,從監視器錄影畫面中可以看到,幼童被壓制時曾試圖掙扎起身,哭吼、尖叫,趴地嘶吼哭泣,並面露恐懼眼神。法官認為,張男以體型優勢對毫無反抗能力的幼童進行壓制,已構成暴力行為。張男與賴女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經法院審判分別處以4年與1年9個月有期徒刑;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則判令被告雙方應連帶給付幼童新台幣50萬元。《TVBS》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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