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區的王家五口去年集體輕生震驚社會,團購主李惠雯詐騙王家等12人共1500多萬元,台中地院今年5月間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處李女徒刑11年;未料,檢警再查出,她另以投資「團購衛生棉」為幌子,向2名投資人詐騙逾百萬元,法院日前依詐欺取財罪判她徒刑1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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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李女因生意失敗欠下鉅額債務,2024年間透過友人介紹認識豐原區王家的大女兒,李女以經營投資「網路團購」及「變賣黃金賺取利潤」,向王家5口共詐騙752萬元,加上另7名被害人共詐騙得手1536萬餘元,她恫嚇王家人、強索違約金,逼迫王家5口走上絕路。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李女密集傳送恐嚇言語及割腕流血等照片,長期對王家人造成心理虐待,導致全家5口不堪高壓恐嚇才走上絕路,今年5月間依銀行法、恐嚇取財及詐欺等罪,判處李女11年徒刑。
李團主網購經營不善 再以衛生棉團購詐財百萬
此外,檢警另再查出,李女因網購事業營運不善財務困窘,2023年12月間認識丈夫朱男的同學賴男後,趁機向賴妻及賴姊佯稱她投資做衛生棉團購與雜貨生意,謊稱因經營團購需要給付貨款,商請以支票提供擔保,並借支票給她支付團購貨款,等支票到期,她就會兌付或以現金換回支票。檢方偵訊時,李女辯稱,團購合約是要投資買賣衛生棉,她向兩人說明「投資有賺有賠」,也帶去她的團購倉庫看商品。但檢方調查發現,李女財務狀況很差,且未提出相關經營團購投資、實際廠房經營等資料,不採信她的辯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