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音樂人黃大煒14日傳出,已於台灣時間6月3日在姊姊夏威夷的家中驟逝,享壽61歲,而相伴31年的女友Vicky這才得知噩耗,各界也開始討論遺產繼承問題。「網紅律師」呂秋遠在臉書表示,黃大煒兩位姊姊自稱全體繼承人,但依法律,若無遺囑,遺產應由86歲母親繼承,女友並無繼承權,呼籲應預立遺囑,以免重要親人權益受損。
遺產爭議聚焦母親繼承
呂秋遠表示,黃大煒的兩位姊姊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自稱為全體繼承人,引起外界質疑。依據現行法律,若無遺囑且無子女,第一順位繼承人應為父母,兄弟姐妹僅為代理人。因此,目前86歲的母親才是唯一繼承人,遺產歸屬並無爭議。
呂秋遠直言,許多人未立遺囑,最後讓辛苦一生累積的財產,被沒有實際關聯的親屬繼承,反倒讓最親近的人心碎。他呼籲,「遺囑要寫」,不要等到來不及才後悔。「畢竟有些親人,連特留分都沒資格、也不該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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