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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幼童被老師當「出氣筒」 鉛筆狂刺、孤立角落跪地吃飯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17 10:08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17 10:08
台南5歲男童遭到教保員當作「出氣筒」。(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南5歲男童遭到教保員當作「出氣筒」。(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南市一名就讀私立幼兒園的5歲男童,驚傳遭到教保員當作「出氣筒」長期施虐。該名教保員不僅因瑣事持鉛筆狂刺男童手臂,更將其長期隔離在教室角落,迫使男童跪地吃飯與上課,造成孩子身心嚴重受創。台南地院近日做出判決,認教保員與幼兒園須連帶賠償男童31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因瑣事暴怒 教保員持鉛筆施暴


根據判決書指出,事件起因於2023年6月。當時該名男童拿鉛筆戳教室地墊,引起黃姓女教保員不滿。黃女竟奪過男童手中的鉛筆,朝其右前臂連續猛刺,導致男童手臂留下多處開放性淺層傷口。男童父母隨後追查更發現,教保員的惡行不只這一樁。
 

被長期「標籤化」隔離 男童跪到鈣化


 
男童父母調查,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間,黃姓教保員長期將男童孤立在教室角落的「積木區」。該區域僅提供一張不符身高的摺疊和室桌,男童被迫與同儕隔離,且多數時間須以「跪姿」吃飯及上課。其他同學更直言該處為「反省區」,男童每天都坐在那裡。

長期姿勢不良與被孤立,不僅造成男童出現嚴重焦慮、害怕上學等心理陰影,甚至導致其雙膝脛骨生長板鈣化併早期密合,侵害其身心健康。男童曾向心理師哭訴:「不想去上學,因為老師欺負我。」


園方未盡監督責任要連帶賠償


法官審理後認為,這種長期標籤化的座位安排已構成不當管教,嚴重侵害男童的人格權與身心發展權。雖然幼兒園辯稱黃女證照齊全且事發突然,試圖免除連帶責任,但法官批判園方未能提出具體的日常督導與考核紀錄,僅以事後安排研習課程作為推託,難認已盡選任監督義務。最終,法院判決幼兒園與教保員須連帶賠償男童31萬多元。至於男童父母各自提出的25萬元求償,法官認為其身分法益未受重大侵害,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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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私立幼兒園#男童#教保員#施虐#暴力#心理創傷#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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