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橫禍,賠償金大縮水!一對黃姓夫妻在2021年到平溪旅遊,兩人在靜安吊橋旁休息時,卻被上方掉落的公用路燈,硬生生砸中頭部。事後黃妻指控,該次重擊導致她「雙側傳導性聽力障礙」,終身須配戴助聽器,基隆地院一審判決平溪區公所須賠償夫妻倆493萬餘元。不過,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後,卻出現驚人逆轉,高院委託台大醫院鑑定認為,黃妻的聽力與路燈砸中「無法建立因果關係」,二審改判區公所僅需賠償46萬餘元,判賠金額瞬間大砍近九成。
浪漫出遊天降路燈 砸碎平靜生活
判決指出,2021年9月15日,黃姓男子與妻子到平溪靜安吊橋遊玩。當兩人在南山端的石墩稍作休息時,上方由平溪區公所負責維護的公用路燈竟突然斷裂掉落,當場砸中夫妻倆。一審認定區公所有疏失 判賠493萬餘元
基隆地院一審審理時,平溪區公所雖辯稱兩人當下拒絕送醫,質疑傷勢與意外無關,並懷疑黃妻的聽力問題是舊疾。但法官勘驗警消紀錄,確認兩人當下確實遭掉落路燈擊中且頭部有血腫破皮。一審法官更採信門諾醫院的函覆,認為傳導性聽力障礙多為外力撞擊所致,認定黃妻的聽力受損與路燈掉落有相當因果關係。經計算黃妻餘命所需更換的8副進口助聽器費用,高達256萬元、勞動能力減損,約148萬元,以及精神慰撫金後,判決平溪區公所應賠償黃妻466萬7459元、黃男26萬7939元,夫妻倆共計可獲賠493萬元5398元。
台大醫院鑑定翻盤 二審大砍賠償金
平溪區公所不滿判決結果提起上訴,案件進入高等法院後,高院特別委請國內醫界權威台大醫院專業鑑定。不過,台大醫院的鑑定結果卻指出,在醫學上無法建立黃妻的「雙側傳導性聽力障礙」與被路燈砸中之間的因果關係。高院審酌雙方提出的證據與台大醫院的專業鑑定報告後,最終認定黃妻的聽力受損與本次路燈砸落意外「並無關連」,經重新計算賠償金額,改判平溪區公所僅須賠償夫妻倆共計43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