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傷人傷己!近日毒駕肇事頻傳,為了遏止毒駕並發揮全民監督的功能,新北市交通裁決處今(11)日公布第84次酒(毒)駕18名累犯名單,其中,男子潘懋自108年7月起至今已有4次毒駕紀錄,3次遭到警方依公共危險送辦,法院判處9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之外,潘男也被註銷駕照並禁止考照10年。

毒駕害人害己 未來將修法提高罰鍰金額、連坐罰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指出,毒駕不僅違法,為提高社會對毒駕危害的重視,自今年6月起,新北市除持續依法公告毒駕累犯名單外,也同步提供相關資訊予警察機關加強宣導,希望透過公開透明機制,提升民眾對毒品及毒駕風險的警覺。裁決處表示,中央目前正研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來毒駕處分將更趨嚴格,包括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後駕車者將一律吊銷駕照、提高罰鍰金額,並研議針對明知駕駛人毒駕仍搭乘車輛的乘客增訂連帶處罰規定。毒駕違規者未來也可能須完成戒癮治療或相關講習後,才能重新考領或換發駕照。
裁決處強調,毒品害人害己,一旦毒駕上路,就如同在道路上埋下一顆不定時炸彈,呼籲民眾堅決拒絕毒品,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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