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區日前發生一起討債糾紛,一名23歲男子在社區外持續大吼大叫長達兩小時,高喊欠債人姓名要求還錢,導致住戶不堪其擾,短短兩小時內就有4通報案電話,員警三度到場勸導無效,男子甚至激動質問警方是哪個分局,最終被強制帶回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警方多次勸導男子離開現場,並建議他循法律途徑解決債務糾紛,可以向法院提告。然而男子情緒激動,與警方發生言語爭執,堅持不肯離去。員警強調必須用正當合理的方式處理問題,但男子仍不聽勸阻。經過三次勸導無效後,警方最終決定將他強制帶回,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中滋擾住戶的規定開罰。
法界人士分析,關於滋擾行為的認定,雖然法官有一定的裁量空間,但若案發當時有多人報警檢舉,通常就可認定已經影響到居住安寧,多半會予以裁罰。這名男子採取激烈手段討債,不僅造成員警疲於奔命、住戶深受困擾,錢還沒拿到就得先繳納罰款,可說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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