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新竹與高雄兩地國小任教的葉姓男子,被控利用職務之便以「檢查下體清潔」為名義,強迫男童脫掉褲子觀賞及拍攝性影像。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葉男嚴重妨害學童身心發展,依強制猥褻及違反本人意願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高雄市教育局回應,葉姓教師已2024年4月解聘。
建立「偽父子」關係施壓 權威逼迫就範
根據判決書指出,葉男自2017年起在新竹擔任國小代課老師,翌年考取高雄正式教師資格後轉往高雄任教。任職期間,他刻意要求男童稱呼他為「爸爸」,建立「偽父子」關係,以權威要求學童在教室內脫下內外褲拍照、觀賞。
脫內褲「檢查清潔」 辯:孩子自願的
案經審理,葉男坦承有觀看及拍攝男童下體,不過卻是衛教考量才檢查,且男童都是自願,並非強迫。不過法官發現,葉男在通訊軟體群組中,常以「我不想說了」、「已讀不回」等言論對孩子施加精神壓力。但法官並不採信辯詞,怒斥葉男身為教育工作者,應教導學童保護自己,卻為滿足私慾侵害兒童的性自主權。考量葉男已坦承部分犯行,並分別以15萬元與其中兩名男童家長達成和解,另一名家長亦表示不追究,法院最終判處4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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