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新興區一處新建案於今(7)日驚傳工安事故,一名年約30歲的男工人疑似意外墜落,從17樓高的鷹架,墜落至6樓陽台,當場頭部重創,受到嚴重撕裂傷,同事緊急通報警消,救護人員趕到現場時,男員工已經失去意識,無呼吸心跳,被緊急送醫搶救當中。詳細情形與是否有工安疏失仍有待後續釐清中。

勞工局表示,勞檢處已派員實施檢查,初步判斷係雇主使勞工從事高處施工架拆除作業時,未依規定設置防墜設施而肇災,勞檢處已勒令現場停工,針對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可裁處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鍰。勞工局已指派專人協助罹災者及其家屬處理後續救治醫療事宜,並確保其職災補償權益。
勞工局呼籲各營建工地,針對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有墜落之虞者,應事先架設防止墜落之防護措施,並使勞工正確使用安全帽及安全帶,以保障勞工作業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