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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涉犯毒品運輸重罪 劉喬安複訊後遭羈押禁見

記者 曾健銘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06 09:1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06 12:50
太陽花女神-劉喬安-運毒-販毒-遣返-羈押禁見。
劉喬安遭遣返回台,複訊後羈押禁見。(圖/TVBS)

被稱為「太陽花女神」的通緝犯劉喬安,逃亡美國並非法滯留長達7年之久,前(4)日傍晚被強制遣返回台,第一時間送往刑事局偵訊,昨日傍晚移送新北檢複訊後,檢方認為劉喬安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法》運輸一級毒品罪,聲請羈押,新北地院開庭審理後,深夜做出裁決,裁定劉喬安羈押禁見。

劉喬安新北地檢署複訊後遭羈押禁見。(圖/蕭沁梅攝)
 更多新聞:快訊/涉運輸一級毒品重罪!「太陽花女神」劉喬安遭聲請羈押

 
 

涉跨國賣淫、運毒 劉喬安棄保遣逃美國近7年落網


曾參與太陽花學運的劉喬安,因長相亮麗,一度被譽為「太陽花女神」,沒想到她在2019年時因為涉嫌侵占、詐欺、跨國運毒、跨國賣淫,遭到警方通緝,劉當時棄保逃往美國,直到去年1月,美國執法單位於波士頓將劉喬安逮捕歸案。
 
據悉,劉喬安在關押期間提出「政治庇護」以尋求法律漏洞,企圖免於被遣返回台,台美執法單位長期密切協調與緊密合作,劉喬安於本月4日被強制遣返回台並移送刑事局。
 

涉跨國販毒給台演藝圈 劉喬安涉嫌重大遭羈押

 
 
美國國土安全調查署(HSI)駐台辦公室主任盛偉安(Brian Sherota)指出,劉喬安在美期間繼續從事跨國犯罪,並向「台灣演藝圈相關客戶」販售非法毒品,歷經長時間偵詢,昨日傍晚移送新北檢複訊。
 
新北地檢署認為劉喬安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一級毒品罪,向法院提出聲請,要求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劉喬安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運輸第一級毒品等罪,最輕可判無期徒刑之重罪,足認有滅證、勾串共犯、逃亡可能,以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認為有羈押及禁止接見必要性,應予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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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女神#劉喬安#販毒#運毒#美國#遣返#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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