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太陽花女神」的通緝犯劉喬安,逃亡美國並非法滯留長達7年之久,前(4)日傍晚被強制遣返回台,第一時間送往刑事局偵訊,昨日傍晚移送新北檢複訊後,檢方認為劉喬安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法》運輸一級毒品罪,聲請羈押,新北地院開庭審理後,深夜做出裁決,裁定劉喬安羈押禁見。

涉跨國賣淫、運毒 劉喬安棄保遣逃美國近7年落網
曾參與太陽花學運的劉喬安,因長相亮麗,一度被譽為「太陽花女神」,沒想到她在2019年時因為涉嫌侵占、詐欺、跨國運毒、跨國賣淫,遭到警方通緝,劉當時棄保逃往美國,直到去年1月,美國執法單位於波士頓將劉喬安逮捕歸案。
據悉,劉喬安在關押期間提出「政治庇護」以尋求法律漏洞,企圖免於被遣返回台,台美執法單位長期密切協調與緊密合作,劉喬安於本月4日被強制遣返回台並移送刑事局。
涉跨國販毒給台演藝圈 劉喬安涉嫌重大遭羈押
新北地檢署認為劉喬安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一級毒品罪,向法院提出聲請,要求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劉喬安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運輸第一級毒品等罪,最輕可判無期徒刑之重罪,足認有滅證、勾串共犯、逃亡可能,以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認為有羈押及禁止接見必要性,應予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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