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13歲少年因為「我答應爸爸要改姓」,主動請媽媽替他向法院提出請求變更子女姓氏,讓他能從母姓改回父姓。桃園地院民事庭根據社福機構的訪視意見,裁准聲請。
判決指出,母親與生父共同育有一名13歲兒子。兒子出生後就從母姓,生父於2024年4月17日正式「認領」兒子,但生父卻在2026年1月病逝。
父子約定好了 少年履諾聲請改姓
桃院根據社工調查,確認是「兒子主動請母親幫忙聲請改姓」,目的是為了兌現他對生父生前的承諾,兒子13歲具備思考能力,建議改姓是完成父子約定的象徵,對兒子整體的「自我認同與歸屬感」具有重大意義;兒子在法庭上堅定表示,「我要改姓,因為我爸爸生前,我已經答應我爸爸要改姓了。」
法官認為,兒子從小受父母共同照顧,依附關係緊密,准許改姓,能讓兒子保有對父系家族的歸屬感,並完成對亡父的承諾,完全符合「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