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與南投近日接連發生毒駕自撞意外,所幸未造成無辜民眾傷亡。針對毒駕事件頻傳,交通部已著手修法嚴懲,計畫將汽車毒駕罰款從3萬元提高至12萬元,機車毒駕也從1.5萬元提高至9萬元,乘客若知情也將面臨連坐處罰,預計最快年底修法上路。
台中市一處十字路口發生驚險事故,一輛白色轎車突然闖越紅燈,朝對向車道衝過來,直接衝進路邊停車格,一連撞上3台停放的轎車。當時對向一輛深色轎車正好停下等紅燈,所幸僅與肇事車輛擦肩而過,未釀成更嚴重傷亡。經警方調查,駕駛為96年次簡姓男子,檢測後發現有毒品反應,已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

南投同樣發生毒駕事故,一名男子晚間開車時先是失控撞上路邊轎車,整輛車重重彈起,隨後他在路口迴轉,儘管速度已相當緩慢,仍不慎擦撞路邊車輛。員警到場後對肇事駕駛進行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同樣呈現毒品反應。警方指出,肇事駕駛不僅神情異常、眼神渙散,面對盤查更是語無倫次。
針對毒駕意外頻傳,交通部研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重點包括大幅提高罰款金額,汽車毒駕罰款將從現行3萬元提高至12萬元,機車毒駕則從1.5萬元提高至9萬元。此外,乘客若知情仍搭乘毒駕車輛,也將面臨1.5萬元連坐罰款,且未來可累加處罰,沒有上限。

在駕照處分方面,修法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於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也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相關修法預計最快年底上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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