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出金詐團「美樂公司」是由竹聯幫成員吳漢威與酒店女友「台版Jisoo」歐俞彤主導,歐女一審遭判24年,目前二審中。在此期間,新北市刑大向上溯源,日前順利拘提幕後大股東王景琪到案,查出吳男沒資金,找上金主王景琪,雙方一拍即合約定三七分帳,台北地檢署今(2)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王男,具體求刑26年。
三七分贓狂詐164億害5千人
檢警調查,吳漢威與女友歐俞彤、境外機房共謀,利用假出金製造投資獲利假象詐騙,短短8個月,詐得164億8635萬90元、有5301人受害。但兩人成立公司以前,吳漢威剛出獄,沒有成立公司的資金,於是找上金主王景琪合作,約定三七分帳,並於2024年間取得王的資助。
有了金主後,吳男於2024年5月成立「美樂公司」,透過網路系統商非法話務系統,架設逾2230個假投資網站及應用程式招攬投資,以假獲利出金誘騙投資人。
竹聯幫吳漢威、酒店女友歐俞彤一審判24年
台北地檢署曾連續發動五波「斬金行動」,陸續起訴107名詐團成員、另通緝吳男。主嫌之一的歐俞彤一審被認定,主持犯罪組織從事網路詐欺取財,共犯185罪,總刑期高達687年半,應執行有期徒刑24年,目前在高院審理中。

2026年4月8日,檢警發動第六波搜索,將王景琪拘提到案,訊後聲押禁見獲准,2日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王男。
檢察官認為,王景琪以金錢資助「美樂公司」,無須面對檢警查緝,即可獲得鉅額獲,對公司營運貢獻不亞於吳、歐二人,偵訊時否認犯行,請求從重判處,並應執行有期徒刑26年以上之刑。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