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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母子聯手「緬甸3姊妹」組賣淫集團 11人家族事業遭起訴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02 11:4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02 11:44
38歲鍾男、41歲李女等被依法送辦。(圖/TVBS資料畫面)
38歲鍾男、41歲李女等被依法送辦。(圖/TVBS資料畫面)

台北市萬華分局因多次接獲檢舉,指西昌街上有女子拉客,經長期蒐證,今年初直搗西昌街、鑽石大樓一帶掃黃,逮捕以38歲鍾姓男子為首的賣淫集團共10人,以及34名賣淫女、3名男客,查扣大批監視器、保險套、潤滑液等證物。台北地檢署今(2)日偵結,依妨害風化罪中的圖利容留性交及猥褻罪起訴鍾男等11人。

調查指出,鍾男母親、60歲林姓婦人原先在康定路經營應召站,2023年遭警方查獲,被依妨害風化判處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確定後,她仍在經營應召站,甚而擴大經營,橫跨西昌街、康定路及華西街一帶,鍾男還將空屋租給其他應召站使用。

 
 

鍾男家有應召站資源 女友能跟外籍賣淫女溝通

鍾男原本與41歲緬甸籍李姓女子交往,與李女的姊妹,結合母親原有「資源」組成賣淫集團,透過網路攬客。李姓3姊妹除了會講緬甸話,也精通泰文,集團內的泰籍、緬甸籍賣淫女子均由3姊妹負責照顧溝通及安撫。
 

女友家族的多名男性親友、追求者也加入集團

鍾男負責硬體設備、3姊妹的男性親友及追求者則負責拉客、打掃、補充保險套、毛巾等事務,還有負責接送、生活照料、收取性交易抽成,集團分工明確,儼然成為家族企業;服務項目分為全套、半套,集團抽成約為1/3,一個月,每位小姐抽成可達9萬元。

警方獲報,今年1月21日晚間9時許大規模掃黃,將林婦、鍾男等人送辦,至於3名男客、1名台籍應召女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另33名外籍應召女移送移民署台北專勤隊收容,等待後續遣返回國。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萬華分局#西昌街#賣淫集團#鑽石大樓#北檢#鍾男#緬甸籍李姓女友#妨害風化#康定路#應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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