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肇事頻傳,法務部長鄭銘謙5月28日在調查局公開銷毀毒品儀式上表示,將儘修法加重毒駕刑度、擬提高毒駕假釋門檻、嚴審易科罰金案,已責成台灣高檢署指示全國警檢展開為期一個月的查緝毒駕專案,通令檢察官積極聲押。而台北市上月底仍有2名毒蟲接連因毒駕被查獲,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台北地檢署認有反覆實施毒駕犯罪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高檢署全國掃蕩毒駕1個月 2毒蟲仍毒駕上路
張女於5月28日下午5時42分許,騎乘機車誤上文山區國道3號高速公路南向22.3公里外側車道,並自撞外側施工廊道肇事,被國道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查獲。徐男於5月30日凌晨1時6分許,駕車行經萬華區康定路38號前,因形跡可疑,被萬華分局查獲。
張女、徐男經警方施以毒品唾液試劑快篩,檢測結果張女呈現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徐男呈第一、二級毒品海洛因、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兩人皆遭警方逮補,解送台北地檢署。
經內勤檢察官吳怡蒨、陳伯青訊問後,認被告張女、徐男涉犯《刑法》危險駕駛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毒駕同一犯罪之虞, 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北檢強調,將持續依台灣高等檢察署指示,落實「全國毒駕專案」執法方針,結合警察機關強力查緝毒駕,對於漠視公共安全的毒駕行為,必依法從嚴從重追訴,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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