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瓦斯行毒駕慣犯卻無保請回!法官:無證據達無法安全駕駛
- 記者:宋佳娟,陳志忠|攝影:莊勝雄|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6.05.31 18:22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31 19:55
- 記者:宋佳娟,陳志忠|攝影:莊勝雄|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31 19:55
彰化縣員林市,昨天(5/30)一名瓦斯行員工,吸食「喪屍煙彈」後毒駕上路,差點衝進遶境隊伍,檢方以「駕駛是毒駕慣犯」還有過失致死多項前科,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沒想到,彰化地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引起大眾不滿,連警界都搖頭。

事發當時,身穿橘衣的江姓男子神情恍惚、雙手不斷顫抖,行為舉止相當詭異。最先發現異狀的是差點被撞上的廟會遶境隊伍。廟會人員表示,如果他沒有撞到前方小白車的話,就會直接衝過來撞上他們,當時趕緊將他的鑰匙拔掉、手煞車拉起來,隨即聞到車內有一種塑膠味,而男子手上還拿著電子煙,雙手一直在發抖。

廟會人員對於男子載著瓦斯桶還敢如此妄為感到相當憤怒,直指這根本是罔顧人命。據了解,江姓男子早有毒駕、駕車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等前科。彰化地檢署認為,車上查獲的電子煙及毒品快篩呈陽性反應,顯示男子毫無尊重他人生命之意識,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然而,彰化地院卻裁定江姓男子無保請回。廟會人員對此判決相當不滿,認為沒有撞到高官或其家人就是小事,撞到一般百姓就沒人要理會。而男子任職的瓦斯行疑似已將其辭退,其他員工透露他已經沒有來上班了。
針對無保請回的裁定,彰化地院認為證據不足以認定江姓男子因施用毒品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且無具體事證足以認定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因此認為欠缺預防性羈押的必要。對此,檢方將提出抗告。
警界人士表示,毒駕其實跟酒駕有點不一樣,吸毒的人不會說之後再也不吸了,放回去他還是會繼續吸,無保請回沒有羈押,感覺就是再放一個不定時炸彈出去。事實上,台中北屯區及東勢區上週也發生兩起吸食K他命、安非他命後開車騎車上路的案件,台中地院同樣認為無反覆實施之虞,裁定無保請回且沒有替代處分,難免讓外界質疑究竟該如何保護民眾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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