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及女友《個資法》各判6月 檢提上訴:量刑過輕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5.29 16:3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29 16:51
- 記者:潘千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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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陸、女友闕沐軒。(資料圖/華子琛攝)
藝人王大陸「閃兵」不成,找上時任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查個資,另因女友闕沐軒被騙,找上四海幫堂主陳子俊幫忙。新北地院依《個資法》判處王、闕2人各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新北地檢署已對王大陸等6名被告,全部提起上訴。
量刑過輕檢方上訴 王大陸闕沐軒也上訴
新北檢認為,王、闕未坦認犯罪,量刑過輕,判決違背經驗、論理法則,已對王、闕、劉居榮、陳子俊6名被告全部提起上訴。另王、闕認為,判決內容與事實不符,也委請律師提起上訴。
王大陸花錢閃兵 以為被騙錢跑去報案
王大陸為了閃兵,2024年間以360萬元委託「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偽造病歷來免役。未料陳志明另涉販毒、詐欺,2025年1月被捕入獄,王大陸以為遇到詐騙,2025年2月跑去報警,結果被警方察覺不對勁,拘提王大陸並查扣手機,經深入追查,發現王大陸毆打Uber司機的影片和討論個資的對話。
結果被抓利用黑白兩道討錢「查個資」
檢警查出,王大陸因女友被詐騙,以及不滿Uber司機態度,請託富二代友人游翔閔牽線找上四海幫海鷹堂堂主陳子俊「教訓」;也曾請託游翔閔居中牽線,找警方劉居榮協助調查陳志明的個資,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王大陸6人。
新北地院審理時,王、闕均不認罪。今年4月22日一審宣判,新北地院判王、闕2人各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王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無罪;游翔閔、陳子俊、陳柏均3人各依《個資法》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游非法搜集無罪。劉居榮依偽造文書判處1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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