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小玉」(本名朱玉宸)因利用深偽技術,將上百名女性換臉到性影像牟利,遭法院判刑6年4月,目前入獄服刑中。然而,去年又新增一名女直播主受害,憤而提告,新北地院先前開庭時,小玉當庭認罪並表達悔意,法院今(27)日上午11時正式宣判,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女直播主也遭AI換臉怒告 小玉再判7個月有期徒刑
據了解,小玉先前因涉嫌利用AI深偽(DeepFake)將百名網紅變臉,用來製作性影像牟利,前後得手千萬,案經多次開庭審理後,法院最終判處6年4月,而小玉也已入監服刑。然而,一名曾暱稱「太陽」的直播主事後也提告,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先前看過自己被換臉成A片女角的影片,但由於當時不知是何人製作,後來得知是出自小玉之手,因此跟進提告。
新北地院上月提解小玉出庭,他當庭認罪,並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官隨即安排被害人與小玉進行調解,並訂於今日上午11時宣判,法官審酌後最終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TVBS》提醒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