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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遭判6月!王大陸委託律師提上訴:判決內容與事實不符

記者 蕭沁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22 21:1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22 21:19
藝人王大陸一審遭判6月徒刑。(圖/TVBS資料畫面)
藝人王大陸一審遭判6月徒刑。(圖/TVBS資料畫面)

藝人王大陸去年遭爆涉嫌花360萬偽造病歷閃兵,檢警偵辦之後意外揪出案外案,查出王大陸疑似不滿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收錢不辦事」,找了時任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幫忙查詢陳志明個資,還為了幫女友闕沐軒討債涉嫌違法《個資法》。新北地院今(22)日審理後,認為王大陸在蒐集陳志明個資部分雖獲判無罪,但另案討債部分仍依違反《個資法》判處王大陸、闕沐軒兩人各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對此,王大陸晚間也透過委任律師提出上訴。

針對今日一審判決,律師事務所4點聲明如下:

 

一、關於陳志明個人資料部分,法院已認定王大陸先生並未違反個資法,並為無罪判決,證明王大陸先生並無不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之行為。

二、另就涉及潘姓男子個人資料部分,判決內容與事實不符,法院顯然未釐清事實真相,其認事用法顯違反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本所對此甚感遺憾。

 
三、本所將代理王大陸先生提出上訴,堅決依法維護其自身權益與名譽。

四、期盼大眾於案件尚未確定前,能持續以理性客觀之態度看待本案,以維護司法公正與當事人基本權益,感謝社會各界對本案之關注。

更多新聞:快訊/王大陸幫女友討債「找警查個資」 一審2人都判刑6月
 


#王大陸#一審宣判#個資法#王大陸閃兵#上訴#查個資#闕沐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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