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桃園縣議員黃德隆質疑觀音國中校長林秀瓊,左右教師甄選評選會,讓一名老師無法成為職員,在議會上推了推到校長,林校長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日前高等法院定讞,判黃德隆要賠償61萬多元的精神撫卹金,這個遲了3年結果讓林校長有些不能接受。
為了教師甄選問題,國中校長跟議員兩人關係緊繃。校長林秀瓊:「你人身攻擊喔!你幹麻人身攻擊。」
黃德隆衝上前,扔完塑膠植物,氣還沒消。林秀瓊:「你在幹什麼,(推倒)啊!」
被推倒的是觀音國中校長林秀瓊,93年桃園縣議員黃德隆質疑她左右評選會,讓一名生物老師無法成為正式職員,女校長否認,還直說黃德隆關說,兩人才會槓上,不滿議員無理的高漲氣焰,校長告上法院。
高等法院判決定讞,黃德隆被判6個月,易科罰金16萬2千元,另外還有61萬多元的精神賠償金,這個結果林校長難接受。林秀瓊:「我個人對這個判決,感覺是正義並沒有完全得到彰顯,所以我心裡還是蠻失望的。」
想到官司期間,黃德隆的態度傲慢,林校長又是一肚子氣。林秀瓊:「他在法庭上,態度還是相當惡劣,他自許自己是美國的博士,然後後來他又開始哭窮說,他失業幹什麼的。」
至於黃德隆在議員落選後取消之前的聯絡方式,無法得知他的態度,只是一時的衝動,付出的代價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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