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方面前吞下毒品,警方卻沒立刻將人送醫,導致喪命,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騎車到新店找朋友,警方路邊攔查,追出他有毒品前科,請他配合打開包包檢查,男子拒絕,還當著員警的面,吞下不明白色粉末,員警只聽信男子說法,認為吞下的是鹽巴,把對方帶回派出所,等到男子口吐白沫才送醫,但治療後器官衰竭死亡,家屬質疑警方見死不救,檢方將調查,員警是不是有無業務過失致死的刑責。
躺在醫院病床上,33歲的許姓男子,沒辦法睜開眼,再看看關心他的家人,送醫10個小時後,因為多重器官衰竭,不幸死亡,時間往回推,當初許姓男子就是在新店中正路的這個路口,被警方盤查。
許姓男子:「打我。」員警:「攔住他,攔住他。」
23日凌晨,1點15分,有毒品前科的許姓男子,不肯配合員警檢查他的包包,居然大喊一聲鹽巴後,就把一包白色粉末吞下。員警:「要不要送醫。」
從家屬提供的影像,聽得出來,通報過程中,員警知道男子吃下的可能是毒品,但卻沒把人送醫,反而帶回到派出所,直到2點54分,許姓男子口吐白沫、神智不清,才找來救護人員,用拖拉的方式,將人送到醫院,相隔6個小時,家屬才接獲通知,但男子當天下午下午1點15分,醫院宣告死亡。
死者姊姊:「為什麼沒有制止他吞藥,然後也不送他到醫院,這個是一個專業員警的素養嗎?」
家屬說,警方第一時間,提供的影像沒聲音,直到請議員幫忙,員警才找到有聲音的影像,但死者說警察打人的當下,畫面卻是一片黑,再加上死者手、腳、背部都有不明傷勢,也不禁懷疑員警打人。
為了調查死亡原因,檢方找來法醫相驗遺體,死者60多歲的父母在現場哭斷腸,警方回應,過程中絕對沒有動用私刑,但送醫過程的確有疏失,配合檢方調查,釐清業務過失致死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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