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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工寮、租屋處伸狼爪!色公公硬上媳婦 罔顧人倫重判8年

編輯 張哲輔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20 12:4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20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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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男子兩度性侵媳婦,被重判8年。(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男子竟罔顧人倫,在2022年至2024年間,在一處工寮與租屋處對媳婦兩度伸出狼爪性侵,媳不甘受辱憤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依2個強制性交罪,判其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全案可上訴。
 

荒郊工寮、租屋處伸狼爪

判決指出,男子在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間某日,在新北市一處工寮內,無視媳婦抗拒,強脫對方衣物,並指侵得逞。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24日間,他又在新北市某派出所附近的一處租屋處內,再度不顧媳婦意願,性侵得逞。
 

公公戕害人格尊嚴 罔顧人倫重判8年

身心受創的媳婦事後向派出所報案,檢方介入調查後,男子也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開庭時,他對犯行坦承不諱。法官痛斥,男子未能控制自己性慾衝動,竟違反人倫對媳婦伸出狼爪,對媳婦的性自主決定權及人格尊嚴戕害甚鉅。
 

最後,法官審酌男子犯後尚知坦承犯行,已有悔意,依犯2個強制性交罪,各處有期徒刑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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