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前所長袁國治,任職期間假借職務上的權力與機會,利用人頭掩飾身分,與轄下駕訓班業者合夥成立體檢代辦診所。袁國治以插乾股的模式,在完全未出資的情況下,固定收取40%股權的盈餘分紅,總計獲取不法利益171萬2000元。此外,他還收受停車場業者交付的10萬元賄賂,一審遭法院重判有期徒刑12年。全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歷經3年多審理,於20日做出二審宣判,酌減刑度1個月,改判有期徒刑11年11個月、褫奪公權7年。
收油卡、茶葉 寫陳情信逼退競爭對手
起訴內容指出,袁國治於2018年至2020年1月間涉貪,他除了長期收取診所40%的盈餘分紅外,還另外收受業者贈送的1萬元中油捷利卡,以及價值8000元的茶葉10罐等禮品。袁國治收禮後,私下指導業者撰擬陳情信,並假借內部管理名義,故意驅離原本在台北市士林監理站內駐點、提供合法體檢體測服務的醫療院所人員,以此手段進行市場壟斷,以便自己的診所能夠順利經營並獲取高額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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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會停車場業者 加速核准執照
除了投資診所圖利之外,袁國治還涉及另一起收賄案,他明知某位王姓業者所申請的停車場設置案仍在行政程序中,且尚未依規定程序完成必須的現場勘查,竟私下向業者暗示可以給予批准,但要求在批准前必須私下見面。袁國治隨後獨自前往該業者的公司密會,當場直接收受業者交付的10萬元現金賄賂,返回辦公室後便立即加速核准決行該項申請案。案經檢廉單位聯手偵查終結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確定撤職 停止任用2年沒收贓款
本案一審法院認定袁國治罪行確鑿,重判有期徒刑12年,案經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20日宣判改判有期徒刑11年11個月、褫奪公權7年,並依法沒收其經營診所插乾股所賺取的171萬餘元不法所得。此外,袁國治在行政責任部分也遭到監察院提出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議處,法院已判處其撤職處分,並停止任用2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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