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創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率案、政治獻金案,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等罪,應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依違背職務收賄、洗錢罪,應執行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因案件上訴二審,台北地院審裁定柯、應2人,自5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監控8月。
裁定指出,柯文哲、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今年3月26日一審個別宣判17年、15年6月,是以現階段而言,兩人逃亡以規避後續可能刑罰及沒收風險已提升,且2人均具有在境外生活的資力與能力,有相當理由足認其等有逃亡之虞,裁定自5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監控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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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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